4.生态修复法。生态法就是以生态学原理为指导,将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应用于水质净化。在水体内利用藻类为浮游生物的食物,浮游生物又供作鱼类的饵料,使之成为菌-藻类-浮游生物-鱼的生态系统。充分利用自然净化与水生生物系统中各类水生生物间功能上相辅相成的协同作用来净化水质。但应注意,在引进水生生物时应以本地土著生物为主,避免引入外来物种。还需要控制水生植物的种植密度,以防过度繁殖,适得其反。
5.建议。大型的人造湖泊和各种景观河道的复杂性决定了其保持水质的难度也较大。保持水质是一个系统工程,在项目规划过程中就应对水质的保护给予充分的关注。必须按水体的实际情况,结合环境,综合考虑,全面规划,设计科学合理的方案。根据水的用途合理选择水源,优质优用,各种水源水体联合运行,互为补充,实现内部水体良性循环;水的利用、水质处理、水环境与水景观有机结合;景观水体与外界水体的交接处应设有合理的可控缓冲装置,然后按生态系统的平衡过程及水质变化,将自然与人工有机结合。
四、结语
“智者乐水”,人们对于水景的偏爱不言而喻。但是偏爱景观也要权衡利弊,因地制宜。水源丰富的城市用水营造城市特色无可厚非。一些干旱城市片面追逐所谓大型水景观的行为就值得商榷了。如何把“节水”“保水”“用水”结合起来,用尽可能少的水,做出精良的水景观,我们应多一些理性思考。